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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单位:

《湖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湖口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叠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超历史大洪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打造新型工业,推进城乡一体,加快绿色崛起,率先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全面保持绿色定力,压实生态责任,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八大标志性战役、三十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做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时期,全县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5%,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湖口县2016-2020年PM2.5平均浓度呈现逐步向好的趋势,完成上级考核目标。

图1 2016-2020年湖口县PM2.5平均浓度图

全县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趋势良好,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为3.5068。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鄱阳湖出口(湖泊)断面水质改善明显,全年水质优于鄱阳湖九江湖区平均水平,未出现Ⅴ类及以下类别水质。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消灭劣Ⅴ类水任务。2020年全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县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土壤和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范围内。印发了《湖口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均保持较好水平。圆满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县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138吨,171吨,11096吨和847吨,较2015年下降17%、29%、30%和10%。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湖口县成功创建了全国首个保护江豚“协助巡护”示范点,荣获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县城品质与功能提升工作获省级表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到所有乡镇集镇和重点村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新农村建设覆盖率超过80%,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垃圾治理一体化实现全覆盖。全县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8个、市级生态村92个。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湖口县在“三十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湖口实际,制定了“园区清洁化生产”“企业治理提升年”“重污染天气强化攻坚”“秸秆禁烧强化督察”“一企一策”治理方案、“VOCs治理一园一策方案”“园区排口三化整治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园区“三化”行动、小化工企业出清、“三化”排口整治、污水处理管网和设施提标改造、非法码头整治、矿山砂山生态修复、畜禽养殖专项治理等系列环境治理项目,长江“最美岸线”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净空”方面:以推进工业废气治理、VOCs治理一园一策方案、秸秆禁烧强化督察、重污染天气强化攻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地道路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等专项行动为关键抓手,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条块、条线之间的协同联动,综合运用好行政、法律、经济、科技、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蓝天保卫战取得良好成效。

“净水”方面:严格执行“任务清单制、工作责任制、预警约谈制、挂牌督办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扎实推进城市污水治理、流域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完成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编制和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已建成,并对企业排口、河湖排口和园区综合排口分类管理,进行日常监管和在线监测。2020年底完成11个乡(镇、场)集镇和沿江沿湖32个新农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11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提升1个县级、8个乡镇级、3个村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监测、防护、预警等管理措施,并积极完成了应急备用水水源地评估方案,确保饮用水安全。启动重点河湖及主要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入江排口示范点建设方案,按照“查、测、溯、治”要求,全面排查全县入河排污口116个,并梳理分类,建立台账。

“净土”方面: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强化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管控,严格环境准入;持续推进土壤详查和土壤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涉重行业污染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湖口县开展了土壤监测监管,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加大固废堆场整治,全面整治了工业副产产生的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在打造了一批水美、岸美等绿化美化样版的基础上,实施了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工程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了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扩大了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生态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十三五”期间,全县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8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04吨/日,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54.84公里,全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100%。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提标改造,完成了全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力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42.25%。完成湖口县“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建立生态环境全领域、全要素、全天候综合立体的监测网络,实现大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实现生态环境信息的集成共享与互联互通,改善长江沿线的水环境监管能力与沿线大气与噪声的监管能力,打造长江生态环境综合管控的“大脑”。

生态环境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湖口县为打赢打好“八大战役、三十个专项行动”,推动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成立了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城市污染防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10个专业委员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印发了《湖口县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等六项制度》《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文件。严格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的机构、编制和队伍人员不断充实完善,能力建设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借助高科技手段开展污染防治,实现由“人防”向“人防+技防+大数据”转变。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短板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然繁重。“十三五”期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但全省排名较为靠后,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湖口县作为九江市传统工业强县,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较大,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加之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建筑施工项目和棚户区改造的扬尘污染,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易造成污染物积聚,导致污染物浓度偏高,影响空气质量改善。

图2 2016-2020年湖口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图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能稳定上升,2020年全县PM2.5平均浓度在全省排第102位,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比43.4%,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主因。经历了多年工业高速发展阶段,河湖水生态承载力压力较大,且湖口县为鄱阳湖滨湖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压力同样较大。2020年全县水质优良比例全省排名第53位,鄱阳湖水质断面距离全面改善也还有差距,鄱阳湖总磷持续削减存在很大难度。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型污染日益显现。加之全社会对环境问题更加关注,生态环境质量与群众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

环保基础设施仍然欠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雨污混流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收集率偏低,运行管理能力比较薄弱,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部分区域畜禽养殖总量大、分布散,加上缺乏治污设施,导致污染严重,治理推进难度大。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依然不足。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升、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环保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需求不匹配,专业人才、设备缺乏,监管手段薄弱,环境监管能力难以满足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现有环保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基层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和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相对突出,与标准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环境执法工作有力开展,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难以应对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的复杂形势,叠加疫情常态化影响,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形势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战略机遇期和窗口期,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

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九大、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全面系统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湖口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作要求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也是全县今后五年做好生态环保工作最大的动力和最大的力量源泉。“十三五”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留下了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殷殷嘱托,努力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把总书记擘画的美好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是湖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随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入,生产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综合效能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制度保障更加全面、更加有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生态环境工作的能力和手段明显提升。“十四五”时期,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大南昌都市圈、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国家及省级战略将深入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推进将带来新机遇,九江市提出“融圈入群、强产兴城、绿色发、实干崛起”,确立“三打造两提升”的战略定位,都为湖口发展带来了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

挑战:湖口县经济总量还偏小,地区生产总值相比全省“十强县”还有一定差距。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需求下降、动能减弱,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给湖口经济加速追赶、跨越发展带来挑战。同时湖口县正处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湖口县也正处在产业转型发展的消化期,以化工产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产业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型需要一个较长的消化及转化过程。湖口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消化任务重、困难大,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仍较脆弱,面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巨大压力,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绿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突出生态立县,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实现湖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引领,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三线一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边界,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美湖口。

以人为本,质量为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湖泊污染防治与河流环境保护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贯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与降碳协同,减污和增容并重。

底线思维,分类防治。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快速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改革创新,社会共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责任主体内生动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确保全县总体达到二级标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安全稳定。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温室气体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监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表1湖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

基准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五年累计

属性

(一)环境治理

1

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34

30

预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5.5

88.5

预期性

3

鄱阳湖出口(鄱阳湖)断面和彭泽红光村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彭泽红光村监测断面水质类别

预期性

5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吨)

[1138]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6

氨氮减排量(吨)

[171]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7

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847]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8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吨)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10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11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保持稳定

约束性

13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保持稳定

约束性

14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0

0

预期性

15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四)生态保护

16

生态质量指数(EQI)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7

森林覆盖率(%)

28.06

保持稳定

约束性

18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不低于批复要求

约束性

(五)人居环境改善

19

县级与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20

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

25.9

40

预期性

2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5.9

45

预期性

22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100

保持稳定

约束性

23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0

长治久清

约束性

注:1.指标主要是对标对表《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主要指标;

2.规划确定的目标值最终以九江市下达的任务为准;

3.大气监测点位:湖口生态环境局监测点位和石钟山宾馆监测点位;

4.[ ]表示“十三五”期间累计。

第三章 坚持绿色低碳,全面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牵引,以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根本遵循,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实行区域产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生态空间管控引导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以强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能源结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发展环保产业为抓手,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构建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建立健全全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全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个,占比12.5%;重点管控单元2个,占比25%;一般管控单元5个,占比62.5%。结合全县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按照管控要求和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相关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重大项目选址与“三线一单”的衔接协调,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作用,切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全面推进结构调整

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钢铁冶金、新材料、电力能源、化工化纤、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制造等产业基础,不断完善“1+4+N”产业体系、优化结构,大力提升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工业强县”。以金砂湾、银砂湾为主要平台,紧紧围绕重大计划项目,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技改升级、精细管理等方式加速转型、提质增效,推动钢铁、化工、电力能源、船舶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产业迈向中高端的步伐,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产业基地。

加快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能耗强度,完成上级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推进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改造。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重点抓好电力、化工、建材、钢铁等耗能高行业节能,实施锅炉、电机等高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重点推进国华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推进电网改造,完善健全能源输送网络,加快城乡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站等设施建设。加快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全面普及管道天然气;推进液化天然气储备等项目建设,完善管网;全面做好LNG加注站项目建设工作,增强天然气应急和调配能力,为“气化长江”提供支持。支持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探索能源使用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工业园区能源的梯级利用,鼓励企业利用余热发电,实现热、电、冷、气、水的多联供应,降低综合成本。推动智慧能源、智慧电网建设,逐步推行峰谷电价改革。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加快调整运输结构体系。优化完善水运系统。加快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开发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水路运输转移,增加集装箱多式联运比重。

第三节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绿色工艺、技术、装备。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积极申报省级绿色园区示范工程,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提高资源产出率,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在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展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探索与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协同推进的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加强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对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永芳科技有限公司、九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华东船业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在全行业的推广应用。加强对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清洁生产的评估审核,对达不到行业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能完成的,应当依法关停处理。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实施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工程,促进企业循环化生产、园区循环化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

第四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支持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发展绿色建筑,引导新(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推进节能照明、节水器具,优化停车管理,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绿地,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社区为单元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体系,健全转运处理及资源回收系统。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引导公众线上线下,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推动全民绿色低碳生活。倡导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消费的宣传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的认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积极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政策性引导措施,加大绿色环保出行的宣传力度。积极发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线上办公、线上审批、线上会议等绿色低碳模式。推行绿色旅游,鼓励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减少一次性用品、餐具的免费提供。到2025年,绿色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形成全民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专栏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大工程

(一)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工程

以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行动。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和江西联达金砂湾冶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

(二)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推动神华国华九江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统筹推进供电网络、供热供气管网、新能源等项目建设;

绿色可持续能源供应项目:建设国能湖口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蒸汽、压缩空气、热水等绿色综合能源服务,和化学品管道运输、污水管道、强弱电通道等管廊服务,并负责维护综合管廊运行维护。

(三)清洁生产提升改造工程

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塑星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永芳科技有限公司、九江中天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华东船业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提升改造工程。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自主贡献,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降碳”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根据九江市制定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确保完成市二氧化碳达峰方案下达任务。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过程探索近零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加大对促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应用的扶持力度。围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探索温室气体控制和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协同管理。推进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

鼓励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达峰。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推动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制订达峰目标,加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计划。以重点企业为代表,有序推行九江萍钢、国华等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严格两高1项目,升级能源、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深化全县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测管理。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培育壮大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开展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构建绿色体系。加大对促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重大项目和创新技术应用的扶持力度。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控制先进企业给予激励。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探索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推动建筑材料工业向轻型化、终端化、制品化转型,形成能够满足建筑材料工业低碳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现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天然气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得到保障。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耗量限值标准,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加大新能源汽车比例,新注册车辆实施机动车国六a排放标准。探索推进绿色港口、生态航道建设。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源、钢铁、化工等领域工业过程排放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鼓励利用工业固碳废物、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提升全县气候变化的自然解决方案能力,加强气候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资源保障、能源供应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公众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积极开展碳普惠制度研究,探索全县居民低碳行为碳普惠兑换机制,从减碳行为、价值化机制、激励机制等角度探索建立具有湖口城市特色的碳普惠制平台和正向引导机制,推动低碳城市、低碳产业、低碳生活发展。

增强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湿,加强农田保育,持续增加森林、农田和湿地碳汇,增强碳汇系统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强化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保护与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严防外来物种入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推进节水、节地、节能农业发展,探索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减量、替代,提升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对鄱阳湖及周边区域的植树造林、退耕还湿、排干湿地还湿等湿地恢复措施,制定科学适用的方法,实现鄱阳湖湿地固碳能力的科学计量与监测。加强湿地碳汇资源的有效应用,推进鄱阳湖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实现湿地减排增汇。

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适应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适应气候变化方向转变,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水网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提高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大江大河综合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升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大力实施公路防灾减灾工程,提升交通设施适应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专栏2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项目

选取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的企业推进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示范。氢氟碳化物等强效温室气体排放源配套建设削减(焚烧)设施。

(二)生态气象防灾减灾保障工程

推动生态气象观测基地,污染物流向监测系统、城市通气廊道梯度观测系统、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建设。

第五章 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第一节 持续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和江西联达金砂湾冶金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改造比例达100%。持续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证后执法监管,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气全面达标排放,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建材、有色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加强重点污染物(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防治力度,重点加强区域内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的减排工作力度。开展天赐新材料等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工业园区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VOCs、NOx减排为抓手,强化O3与PM2.5的协同控制,推动O3污染问题逐步改善。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推进源头控制和绿色原料替代。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发挥政府采购引领作用,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排除在政府采购名录之外。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逐步取消重点行业企业非必要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系统旁路。

第二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强化大气面源污染防治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堆场扬尘控制。规范渣土等运输扬尘管理。推进矿山扬尘整治。规范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管理。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规范烧烤管理,城市建成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落实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日常管控,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加大重型柴油车监控力度,推动非道路移动源机械登记管理,强化尾气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湖口县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落实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严控黑烟车污染,在城区重要出入口安装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鼓励船舶进行发动机升级或尾气处理。继续深化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源、港口码头等新重点移动污染源治理。

加强农业大气污染管控。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回收利用效率,探索秸秆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完善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行为。

第三节 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控制

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持续推进细颗粒物浓度下降趋势,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浓度上升趋势。加强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能力水平。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制定出台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相关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完善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完善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和常态化管理机制。

推动多污染治理协同增效。持续强化工业行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专栏3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一)产业结构升级工程

淘汰一批水泥、砖瓦窑、铸造等落后产能项目,淘汰力山环保、天赐新材料、富达实业、塑星材料和中红普林等企业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培育发展一批新能源、新材料、装配式建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

持续推进工业园区产VOCs企业综合治理,开展天赐新材料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清洁原料替代,降低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溶剂型胶粘剂使用。推进工业涂装、化工等行业VOCs深度治理。

第六章 坚持“三水统筹”,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水质断面全面达标,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努力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一节 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持续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常态化监管饮用水安全。全面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安全形势研判,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润泉公司取水口、武山镇武联村邹厂涧水库等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湖口县县级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提升“多水源、高保障”能力。完善水源地“一源一档”档案,深化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取消等工作的动态管理。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水源地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动态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大力度开展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

第二节 深化水污染源头治理

深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推进全县流域产业布局调整升级,严禁在长江和鄱阳湖周边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严控石化、煤化工等产业。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清单化持续推进钢铁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废水处理设施优化升级。强化“十小”企业清理取缔高压态势,防止已完成取缔的“十小”企业死灰复燃。深入推进湖口高新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一企一管”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工业污水排放管理模式。强化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鼓励其他排污单位进行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证后执法监管,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和依法排污行为,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

持续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加强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达标率。推进旧城改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稳步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建立污泥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全县污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加快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改造或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船舶,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深入推进化学品洗舱站及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严厉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

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推进实施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完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卡体系。严格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结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有序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节 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以汇水范围对应考核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控制单元水质断面监测网络,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断面汇水范围内水体断面-排污口-污染源的输入响应关系,落实污染源治污责任。

“三水统筹”巩固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九江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陆统筹深化污染治理,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河湖水系连通,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分区分步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十四五”期间内,严防产生黑臭水体。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环鄱阳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河湖水系连通性,强化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控,以推进“一湖清水”保护为核心,以总磷控制为主线,加强滨湖区入湖污染控制和面源污染防治。加强鄱阳湖生态修复,拯救濒危物种,全面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流域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建立岸线利用项目台账及动态管理机制,依法整治违规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行为。强化沿岸整治与岸线资源修复。深入推进长江干流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全面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开采。推进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岸线生态功能。

专栏4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重大工程

(一)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

加快推进县级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全面完成全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加快新增污水管网建设,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重要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实施鄱阳湖、长江干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流域污染源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河湖水域生态修复、湿地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强生态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功能恢复。

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鄱阳湖流域沿岸、滩涂生态修复,积极整治入湖排污口和建立在线监测,智能管控系统,沿湖水环境治理和流域沟渠整治提升;

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岸线整治修复及改造提升项目:1.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化建设:建设排口在线监测设施与站房建设、入河排口上游管网雨污分离改造、明渠清淤、入河排污口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入河排污口排放区构建小型生态缓冲带;2.沿江化工企业整治修复:对小散乱污企业回购并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场地污染状况调查,并对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开展修复,整合腾出工业用地;3.沿江岸线整治修复及改造提升:对长江岸线的山体开展生态修复,建设堤外生态绿化带(湿地修复)、堤内生态景观带;整治整合沿江码头、泊位,提高码头污染防治水平和周边环境;整治加高岸堤约8.5km,建设生态挡墙3.3km,扩建排涝泵站,防范环境风险;对沿江主城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改扩建和新建配套住宿、道路、文化项目,提升主城区人居环境。

(四)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和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清查,建立治理清单,实施综合整治,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和已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出现返黑返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长治久清。

(五)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水污染防治整治工程

开展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改造项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

高新园区工业节水减排及尾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园区建设工业尾水净化提升工程,构建生态缓冲带,通过人工湿地构建、水利清淤疏浚流向改造、生态护岸、生态步道,及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治理。

(六)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新建9.9万m³/d净水厂、双水源(取水泵房、应急水源)及相应的原水管线、配水管线。改造流泗、大垅、凰村、张青、马影、双钟等6个乡镇配水管网;新建湖边乡镇供水管网工程-付垅加压泵站、武山加压泵站、舜德加压泵站、流芳加压泵站。改造均桥、付垅、城山、流芳、舜德、武山等供水设施。

第七章 加强源头防控,全力保障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

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的保护。加快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逐步建立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信息库,实行分类管控。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对新增建设用地和现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实施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以化工地块为重点,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责任,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

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根据全县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持续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用途管理。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与核实,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协同开展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活动监管。制定并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鼓励采用土地开发、利用与土壤修复治理相结合的模式,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第二节 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协同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根据九江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明确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区和优先防控区,积极衔接地下水分级分区管控机制。整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井,健全相关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地下水监测管控网络体系。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重点,持续推进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以及工业集聚区等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数据上报、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模式。

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与修复。以湖口县高新园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探索开展典型污染物的地下水污染修复。

统筹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完善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污染源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准入管理。积极申报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中伟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的保护。严格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对新增建设用地和现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实施强制性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以化工地块为重点,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责任。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等工程建设。

第三节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与综合防治

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调整优化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涉重行业和工业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持续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严把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环评审批关,严格管理和落实建设项目周边环境防护距离。加强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完善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排污情况实时监控。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分区、分类有针对性地采用经济高效的修复技术,组织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以涉重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专栏5土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一)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程。

(二)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污染源风险管控整治、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土壤地下水协同治理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中伟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开展长期停产企业江西金元莱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风险管控处置项目。开展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区域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第八章 强化环境风险系统防控,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第一节 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和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加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以科研院校、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为重点,探索开展实验室收集处置试点。加强工业固废管理,优化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体系,积极推广农村垃圾处理适用技术。推进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废台账管理和危废储运信息管理。到2025年底,全县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稳定达到100%。

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结构短板。推进湖口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全类别收集医疗废物,自身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收集后交有能力的处置中心进行协同处置。持续完善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医疗废物产生、运输及处理记录制度。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建设工程,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和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小型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确保规范处置。

第二节 健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

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水平。科学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风险,全面提升重点环节环境风险管控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残留污染物安全处置,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后评估,加强腾退土地污染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协同推进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充分利用危废监管平台预警功能,及时掌握危废超期贮存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完善环境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基础数据库,加强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评估与隐患整治,逐步推行工业园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企业、园区拦截、降污、导流等应急处理设施。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鼓励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单位、重点风险源的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强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资源和指挥统一调度机制,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培训演练,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方法和设备,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建立环境应急专业物资储备库,提高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矿山污染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治。强化采矿废石堆场、冶炼矿渣堆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完善矿山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新建(改、扩)尾矿库和各类渣场环境准入,持续推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源头减少尾矿排放。健全矿山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提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构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

第三节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

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监管力量和资源,提升全县辐射监管整体能力。完善辐射安全监管平台功能,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实现对放射源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和对射线装置的全覆盖监管。定期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风险评估,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高风险辐射行业安全防控。

加强电磁辐射安全环境管理。新建移动通信基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源,应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推动电磁辐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监管。贯彻落实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城乡特别是人口集中居住的城镇、重点控制区场强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保障公众健康。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完善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辐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桌面推演或与企业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智慧环保”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和运用,加强指导,统一协调,提高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应急事件。

专栏6强化风险管控重大工程

(一)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补短板工程

持续推进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开展九江凯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质改造工程。

(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建设。

(三)危废综合利用工程

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

(四)城镇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县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中心建设和建筑垃圾处理中心。

第九章 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降低氮磷污染负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第一节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无公害种植、有机种植、绿色种植,打造蔬菜、林果生态农业种植基地建设,促进实施“绿色有机认证”。突出“6+1"特色农业产业,努力打造沿山林果茶产业带、沿湖渔虾蟹产业带、沿路粮油蔬产业带,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增加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提高绿色有机农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推进特色产业扩面、提质、增效,深入实施林下经济发展行动,加强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特色、休闲、观光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助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态产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培育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壮大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总结和推广一批农村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探索一条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结合的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园)建设。做强、做大优势特色农副产业,加快配套农业综合体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发展优特品种、根据市场需求配套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品生态养殖,延伸发展休闲渔业,促进水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第二节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着力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化肥使用监管,积极推广化肥减量技术,因地制宜采用平衡施肥、深施和水肥综合管理措施。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机制,探索将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纳入补偿范畴。扎实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改善农药施用方式,提高作业效率、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湖区围圩、库区围汊筑坝养殖行为的整治力度,推广工厂化的现代化养殖方式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引导采用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农资销售等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化肥农药施用量调查统计核算。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全过程监管,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管理。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禁烧专项督察,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逐步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秸秆禁烧制度和综合回收利用。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探索农林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第三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整治行动,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净水排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环鄱阳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到60%,污水乱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管护,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管护办法,鼓励农村污水处理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继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基本实现无害化要求,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

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持续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不断完善村庄保洁体系建设,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基本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基本上达到定点存放清运率100%。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开展乡村小微湿地保护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整治乡村河湖水系。强化乡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监管。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整治行动。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环境容量较小地方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取消简易公厕和旱厕,改建水冲公厕,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方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持续推进提升村容村貌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推进乡村生态空间建设,打造乡村休闲游憩场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专栏7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一)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治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长江经济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完善自然村庄村容村貌、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

(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在长江干流、鄱阳湖周边等重点流域环境敏感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区域。

(四)“三线”“两高”环境整治

“三线”环境整治:以湖口东、均桥高速收费站为起点,对乡镇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进行净化、绿化、美化。一是“高新园区连接线”沿线环境整治。二是“流芳豆香特色小镇连接线”、“武山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连接线”沿线环境整治。三是继续巩固提升均桥集镇至武山集镇(景湖线)、均桥镇至流芳乡(均流线)道路两侧环境整治,着力打造两条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示范道路建设;

“两高”环境整治:一是对县域内九景衢高速、铜九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和九景高速、澎湖高速红线范围内秩序管控措施,确保铁路运行安全。二是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加强高速、高铁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环境整治,彻底消除沿线脏、乱、差现象。

第十章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第一节 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水平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鄱阳湖、江豚保护区、候鸟及野生动物保护建设力度,以最严厉的措施打击猎捕候鸟、非法采砂、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行为。常态化开展裸露山体修复、矿山砂山复绿,加大矿山废水和废渣整治力度,系统治理畜禽养殖等农村面源污染,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护好山脉、森林、水系、湿地、物种等生态资源,持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建设区域生态廊道,增强生态安全屏障、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连通性。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成效评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保护成效情况。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与监管。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办法,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年度成效评估等相关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和保护修复。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建立生态破坏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发现、移交、处置、监管机制。对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和采砂等造成湿地、林地、草地、岸线等生态破坏的人类干扰活动行为进行主动监控,对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进行不符合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定期监控,加强对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等人类活动的监控,对于违法违规生态破坏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督促限期整改。定期对开发建设活动影响、湿地生态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湿地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岸线保护修复、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督促有关部门或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生态保护监管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整改。

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升级版。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对标“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要求,打造“最美岸线”升级版,以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为重点,严守“生态红线”,实施整体设计、全域治理、系统打造,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加快推进境内长江、鄱阳湖滨湖地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大力推进最美岸线升级版建设。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加强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水生生态环境监测研究,推进鄱阳湖江豚保护区建设。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改善珍稀候鸟栖息地环境。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建设重要原生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整体保护网络,逐步提高重要生态空间的连通性。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迁徙通道保护修复。实施生境丧失珍稀野生濒危物种迁地保护工程。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封山育林、补植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生态恢复措施,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和园林绿化建设。扩大绿色基础设施(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绿道等)的规模,以城市组团绿化隔离带、城市绿地、城市公园、绿色建筑为基本单元的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细胞节点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推进重要物种遗传基因库和档案库建设。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体系,实施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和登记。提升种质资源库(圃)等保存能力,加强遗传资源数据库、多部门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和科研联合平台建设。强化生物遗传资源进出口管理,严控湖口县境内特有珍稀生物遗传资源流失海外。

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健全全县生物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生物安全查验能力,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有害生物管控与治理,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本土生物生境和物种多样性。

第三节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以乡镇为单位,因地制宜的制定美丽乡镇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提炼特色元素,开展个性化美丽乡镇打造,彰显一镇(乡)一风貌。促进美丽乡村从“一片美”向“全域美”转变,从“一时美”向“持久美”提升,从“环境美”向“发展美”提高,着力加强农村品质提升,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指数。分类开展示范村、特色村创建。深入开展“生态细胞”建设工程,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码头”“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有机融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培育与指导,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精心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实现省级乡镇全覆盖,创建武山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争创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专栏8生态保护领域重大工程

(一)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工程

长江干流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加强以水土保持、护岸林等为主体的岸线防护林建设,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岸线生态治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鄱阳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开展退垸还湖、退耕还湖(湿)和植被恢复,恢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和周边植被,加强湖区沙化土地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河湖水系、改善鱼类洄游繁衍环境,连通生态廊道,加强候鸟、银鱼等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和恢复。

环湖缓冲带修复项目。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科学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大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

长江鄱阳湖水生生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对“中华鲟”“长江江豚”“长吻鮠鲶”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计划,开展保护区生态修复。

长江-鄱阳湖水系连通工程。实施建设河流清淤疏浚,对河流自身周边生态修复护坡护岸,改善的水源水生态环境,提高河流自身防洪能力,改善周边居民的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

黄茅潭流域治理工程。

(二)矿山开采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长江岸线及鄱阳湖矿山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重点项目。项目主要目标:按照“一矿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需求。采取地形整治、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拦挡排水、边坡加固工程,消除地灾隐患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快生态功能恢复进程。

矿山区综合治理和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加强废弃矿山区综合治理和利用。

(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

创建武山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实现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争创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十一章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建立科学的多元共治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部署。政府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统筹推进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任务。优化目标评价考核和督察机制。建立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制度,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每届县委任期内开展例行督查和考核评估。

健全生态环境企业责任体系。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引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实现“一证式”监管。探索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固定污染源治理管理水平。逐步推进环评、总量、统计、执法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实现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覆盖,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的全周期,全面实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一证监管”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实施非固定源减排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

健全生态环境全民行动体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作用,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媒体和公众曝光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解决。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政府和企业均应大力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教育、环保科普等活动,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第二节 强化完善的治理配套措施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主体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坚决防范低价中标、治理费用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等异常情况。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积极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县内优势企业争创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国家和地方部署的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研发。加大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绿色技术。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或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鼓励开展小城镇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完善生态优势转换机制。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现生态产品标准化认证。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制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等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保障机制。推进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探索法院诉前禁令、先予执行、行为保全、修复性裁判等诉讼措施的综合运用,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规则;按国家部署,健全法院、检察院环境资源司法职能配置,完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二合一”“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努力满足环境诉讼需要。

第三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局队合一”体制。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和综合监控网络建设。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制度,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提高执法精准度。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坚决反对、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推动构建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一规划、高质量建成陆水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土壤、温室气体、噪声等环境要素以及城市、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提升生态遥感监测能力。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总磷、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推进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加强全县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建立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改革的机构效能提升。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专家库的共享。在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生态修复、场地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流域管理、环境应急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攻关,组织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推进模式创新,形成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适用技术成果和典型示范经验。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大数据应用及应急预警能力。

专栏9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重大工程

(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1.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建设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和VOCs自动监测站,探索建设工业园区域VOCs监测点和臭氧立体综合观测系统,形成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和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能力。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大气环境空气预测-预报-防控-评估体系,全面提升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实现重污染应急响应的快速预评估及后评估能力。

2.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补充实验室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流动监测车辆改装等设备,更新已老化、面临淘汰的仪器设备。结合实际情况,为基层监测站补充水、大气应急监测设备。分级分区组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并完善定期更新补充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能力,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应急监测技术能力。

第十二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总体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湖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县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抓细规划体系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实施,确保规划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

第二节 完善工作机制

深化“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保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环境监管。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规划实施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引导。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和贯彻落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工信、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推进规划实施。强化环委会的职能,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全方位合作形成合力。

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

落实政府环保投入责任,扩大规划实施需要的生态环保财政专项资金规模,确保关键目标、重点任务的实施完成。首先,多渠道推进国家相关项目资金申请,积极争取国家在安排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补偿资金、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生态建设与修复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水土保持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时对湖口县给予倾斜。其次,加大县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逐年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任务实施的资金需要;另外,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企业纳入“十四五”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的项目,要按规划目标和进度要求,按时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探索绿色金融,研究风险规避办法,发展绿色信贷、生态众筹、PPP模式等新型融资渠道,探索新业态、新产品和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最后,探索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模式和机制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第四节 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工作的考评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强化规划实施的日常考核与评估。每年公布一次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主要河流和城市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县政府报告,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五节 提高公众参与

加强对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众规划参与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以居民环境需求为导向,建立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求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定期沟通、平等对话的交流平台,鼓励公众按照法定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