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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口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湖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湖口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湖府文〔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城区5464.22公顷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具体成果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成果内容(包括土地定级确定的各级别面积及相应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及各级别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及时公布实施,尽快登录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三、你县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城区基准地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湖口县城区土地定级成果

2.湖口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湖口县城区土地定级成果

单位:公顷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面积

住宅用地面积

工业用地面积

公服用地面积

214.32

379.99

220.18

411.86

784.12

721.09

523.22

665.28

1022.34

958.69

2017.04

971.97

3443.44

3404.45

2703.78

3415.11

合计

5464.22

5464.22

5464.22

5464.22

 

附件2

湖口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

元/平方米

2410

1690

1102

672

万元/亩

160.67

112.67

73.47

44.80

住宅用地

元/平方米

2072

1439

961

576

万元/亩

138.13

95.93

64.07

38.40

工业用地

元/平方米

355

288

238

192

万元/亩

23.67

19.20

15.87

12.80

公共服务用地

一类(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用地)

元/平方米

889

609

399

264

万元/亩

59.27

40.60

26.60

17.60

二类(机关团体、教育、科研、文化设施用地)

元/平方米

778

556

349

247

万元/亩

51.87

37.07

23.27

16.47

三类(公用设施用地)

元/平方米

408

348

275

222

万元/亩

27.20

23.20

18.33

14.80

内涵:

(1)估价期日:2023年7月1日;

(2)开发利用程度:商服、住宅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工业、公共服务用地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五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

(3)容积率: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6、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工业用地容积率符合规划利用条件、公共服务用地(第一、二大类)容积率为1.6、公共服务用地(第三大类)容积率为1.0;

(4)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